今期靈火 早期靈火
靈閱三十
靈修文章 投稿

第十九天

忙……忘了

梁昌倫
靈火: 1981:4, 第32期

這三字真言時常都在常會中聽到,會員都因種種的工作上理由,忽略了執行自己的義務和本份,例如準時開會、做默想、讀聖書、實行宗徒工作等等。的確,在這個時間便是金錢的社會裡,一天祇有廿四小時,在某些人心裡是不足夠的;但究竟這樣忙得連午飯都沒有時間吃,放工後便去讀夜校、補習、應酬,學這學那,連靜靜的思想,或和家人團聚的時候都沒有的生活,是否健康的呢?又或對自己靈性生活有沒有影響呢?

 

漸漸我發覺很多會內的兄弟姊妹(甚至我自己),都不知不覺地把「靈修」作為消閒的一部份,他們以為:「有空便做」,或是「累得不得了,這樣做神修沒有甚麼用」;亦有認為:「日日這樣做,也不見得有多大的進步」。

其實,祈禱、做默想、讀聖書等是靈性生活必需的,正如在肉身生活上,我們每天吃飯、睡覺以補充精力,而靈性生活又何嘗不用這樣的每天需要補充?沒有神修,靈性的生活便枯萎,整個生命也變得毫無意義了。悲痛的是見到這現象,而不能為大家做些甚麼。有人或者自辯說:「只要生活基督化便夠了」,或「在工作中,祈禱便足夠;所謂神修、讀聖書,是多餘的」。而分享與聚會,祇是「清談」,簡直「空洞、無聊」。這樣說是大錯特錯的。

試試翻閱聖經,我們的模範耶穌基督,祂沒有表現出自己是一個忙得不可開交的人;固然祂到處的傳道、宣講天國時,常都是僕僕風塵,但祂還是時常的獨個兒祈禱,這對祂的天主性其實是不需要的。在祂傳道的初期,祂還在荒野中靜靜渡過四十天呢,這給我們甚麼訊息呢?「人子」也時常祈禱、默想,身為罪人的我們,豈能說自己不用祈禱呢!

「忙,固然不是罪過;但忙,會窒息我們靈性心火」。讓我們看看聖經給我們在這幾方面的啟示是怎樣的:

「人活著,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天主所說的每一句話。」(瑪竇四,4)

「無論誰,為了我的緣故撇下了他的房產、弟兄、姊妹、父母、兒女或田地的,都要得到百倍報酬,並且要得到永恆的生命。」(瑪竇十九,29)

「你們三人不能跟我一起警醒一個鐘頭嗎?要警醒禱告,免得陷入誘惑。你們心靈雖然願意,肉體卻是軟弱的。」(瑪竇廿六,4)

「馬爾大,馬爾大!你為許多事情操心忙亂,但是只有一件是不可缺少的,瑪利亞已經選擇了那最好的,沒有人能從她手中奪走。」(路加十二,14-21)

「你們不要整天為吃著甚麼、喝甚麼的事煩惱,這些事是世上不信的人所日夜追逐的,你們的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要先追求祂的神國,祂就會把這一切都供給你們。」(路加十,4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