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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2020 【我懂得捨棄嗎?】

「你若願意是成全的,去,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然後來跟隨我。」 (瑪19:21)

則24:15-24
申32:18-19,20,21
瑪19:16-22

默想:

今天的福音,是由一個對行什麼善可得永生的提問而起。我們對耶穌的愛,同樣可以由提問開始。我們平時有聽過十誡,教會也會提議我們辦告解前怎樣反省自己的過失,這些反省是需要的。可是我有更高的渴望嗎?
富少年很明顯有更高的渴望,所以在遵守誡命之餘,再請教耶穌自己還欠缺什麼。我對耶穌的欠缺又是什麼呢?我是否像富少年一樣,被一些不願意捨棄的世俗牽掛捆綁着呢?其實每天耶穌要我們為祂而捨棄的事可能很簡單,例如用30分鐘的打機時間和太太及家中的孩子談心事、一起祈禱;亦可能是每月少吃一餐刺身、少買一件衣服來捐助有需要的人。試想想捨棄一些東西來追隨耶穌,其實是否不太困難呢?

 

我的祈禱:

主,求祢幫助我空虛自已,為愛祢而樂於捨棄一切我們依戀的世物。

 

讀經:

厄則克耳先知書 24:15-24
上主的話傳給我說:「人子,看,我要把你眼中所喜悅的猝然奪去,但你不可哀悼,不可哭泣,不可流淚,只可默默嘆息,卻不可哀悼死者。頭上仍纏著頭巾,腳上仍穿著鞋,不可遮蓋鬍鬚,也不可吃守喪的食物。」早晨我向百姓請了這事,晚上我的妻子便死了;次日早晨,我便照吩咐我的作了。百姓問我說:「你能不能告訴我們:你這樣作對我們有什麼意思?」我回答他們說:「上主的話傳給我說:你要告訴以色列家族:我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把我的聖所,即你們所誇耀的勢力,眼目所喜愛,心靈所繫戀的地方,加以褻瀆,你們所遺留下的子女要死於刀下。那時你們要作我所作的:不遮蓋你們的鬍鬚,不吃守喪的食物,你們的頭仍纏著頭巾,腳仍穿著鞋,不舉哀,不哭泣,但因你們的罪惡而消沉,而彼此傷嘆。厄則克耳為你們是一個預兆:當那事來到時,你們要照他所作的去作。那時你們必承認我是上主。

申命紀32:18-19,20,21以色列人辜恩負義
18. 你忽略了那生你的磐石,忘記了那使你出世的天主。
19. 上主一見,大為震怒,遂拋棄了自己的子女。
20. 我要掩面不顧他們,要看他們的結局如何;這實在是敗壞的一代,毫無信實的子女。
21. 他們以虛妄之神,激起我的怒火,以虛無之物,惹我動怒;我也要以那不是我子民的人激起他們的妒火,以愚昧的民族惹他們發怒。

聖瑪竇福音 19:16-22
有一個人來到耶穌跟前說:「師傅!我該行什麼『善』,為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問我關於『善』?善的只有一個。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他對耶穌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應孝敬父母,應愛你的近人,如愛你自己。」那少年人對耶穌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耶穌對他說:「你若願意是成全的,去,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然後來跟隨我。」少年人一聽這話,就憂悶的走了,因為他擁有許多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