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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9 【為愛受苦】

「人子必須受許多苦 」(路9:22)

聖灰禮儀後 星期四
申30:15-20
詠1:1-2,3,4,6
路9:22-25

默想:

今天福音裡講述耶穌預言了自己受苦受難的經過,裡面最吸引我默觀的地方是主耶穌說「必須」這兩個字。「必須」的意思也可以理解為「一定要」。耶穌強調了他所受苦難的經過是必須要受許多苦,是必須要被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棄絕,並且必須要被殺,必須經過以上的苦難才能進入第三天的復活。因為前者有「必須」的過程,而復活就成了「必要」的事實。

主耶穌深切理解他自己「必須」受許多苦是他的生命和使命,耶穌面對自己「必須受許苦」這份不屈不朽的精神,使我聯想到他在山園祈禱的那種極度驚慌的心情。耶穌選擇了服從,服從天主的救贖計劃─「必須受許多苦。」這裡值得我們反思:「試問有誰會甘願自己的命途註定必要受許多苦呢?」人性上是沒有人會喜愛自己的生命是「必須受許多苦。」有一次我在車廂裡聽到一位年輕的母親在電話中的對話,她不斷表達在家裡與家人相處的不滿,家裡大小事都只有她做,沒有人一起分擔,她說:「家裡這麽多人,但就像只有她自己一個人住一樣。」

我想表達的是,沒有人愛受苦,更何況是「必須」。主耶穌卻用自己的生命活出這句「必須受許多苦」,我們認為生硬,不希望擁有;卻又免不了人生總會添加了多少「必須受許多苦」的意外。

但是主耶穌是如此甘願接受天父的安排「人子必須受許多苦」。

在回顧主耶穌的受難過程,我深信除了「愛」的力量,就沒有比「愛」更美麗的力量,去令一個人悅服地承受苦楚磨難。 假如我們的生命,無法與主耶穌用愛去承受苦難的苦楚結合,我們很難理解和接受不如意的人生,只有我們願意把自己正在背著的各種十字架和耶穌為愛受苦的精神結合,我們才會在自己的苦困裡活出屬神的愛,這份為愛受苦的喜樂,美麗和甘飴。

 

我的祈禱:

親愛的主耶穌,我願學習祢面對「必要承受許多苦」的精神和態度,以祢那種為愛受苦的聖神精神,作我學習承受生命中各種大小十字架的動力來源。主耶穌,我願意在一切無常的困苦中與祢的偉大愛情結合。主耶穌,我愛祢!


讀經:

申命紀 30:15-20
梅瑟向百姓說:「你看,我今天將生命與幸福,死亡與災禍,都擺在你面前,如果你遵行我今天吩咐你的、上主你天主的誡命:愛慕上主你的天主,履行他的道路,謹守他的誡命、法令和規定,你必能生活繁榮,上主你的天主在你要去佔領的地上,必要祝福你。但是,如果你心中叛離,不願聽從,被人引去敬拜事奉其他的神,我今天警告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渡過約但河去佔領的土地上,決不能久存。我今天指著天地向你們作證:我已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詛咒,都擺在你面前;你要選擇生命,為叫你和你的後裔得以生存;你應愛慕上主你的天主,聽從他的話,完全依賴他;因為這樣你才能生活,才能久存,才能住在上主向你的祖先亞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誓許要給他們的土地上。」

聖詠1:1-2,3,4,6善惡二路
01. 凡不隨從惡人的計謀,不插足於罪人的道路,不參與譏諷者的席位,
02. 而專心愛好上主法律的,和晝夜默思上主誡命的,像這樣的人才是有福的!
03. 他像植在溪畔的樹,準時結果,枝葉不枯,所作所為,隨心所欲。
04. 惡人卻不如此,絕不如此!他們像被風吹散的糠秕。
06. 上主賞識義人的行徑,惡人的行徑必自趨沉淪。

聖路加福音 9:22-25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棄絕,並且要被殺,但第三天必要復活。」
他又對眾人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生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這人必能救得性命。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或賠上自己,為他有什麼益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