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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19【堅持】

這個人開始建造,而不能完工。(路14:30)

羅 13:8-10 
詠 112:1-2, 4-5, 9
路 14:25-33

默想:

今天福音中建塔比喻的教訓,很容易被理解為「三思而後行」,「量力而為」等等,因為字面上它教人要籌算費用,以免奠基後因經費不足而無以為繼。然而當留意耶穌在這段福音所說的上文下理,會發現它說的是作為一個基督徒對信仰應有的態度,就是要堅持到底。

去年參加慕道班的學員現正密鑼緊鼓地準備明年的領洗:準備文件、找代父母、挑選聖名,大家都興高彩烈地準備接受入門聖事。天主教教會過去十年,每年都有超過二千多人領洗,累計應有二萬多人,但參與彌撒的人不見顯著地增加。根據數年前一項就新教友參與彌撒的調查,發現領洗三年後繼續恆常參與彌撒的教友只有約七成,十年後的不足一半。我們不能說這些不再守瞻禮主日的人已經放棄信仰,然而他們對信仰不冷不熱的態度,已足夠令天主把他們從祂口中吐出去(參默3:15-16)。

信仰就像一個建塔般的終生大事,慕道班教我們開始認識耶穌,以祂為根基,領受入門聖事後,我們便要以一磚一瓦,自己去籌建這座高塔,這些磚瓦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展現的愛德善工,按照著聖經這份完美圖則,在這根基上慢慢地搭建起來,這建塔的工程完成之日,便是回歸天鄉之時。每人會因各自領受到的恩寵和付出的努力,讓這塔光耀奪目以光榮天主,更會以這塔所發出的光芒去照亮別人,要能達到這目的,就只能靠一份堅持。能夠堅持,是靠對天主的無限信靠。

 

祈禱:

仁慈的上主,在這終生的工程中,我們會怠工,更會缺乏足夠的建造材料,求祢讓我們對祢的慈愛和寬恕深信不疑,使我們能完成這工程,即使卑陋,也蒙祢悅納。亞孟!


讀經:

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13:8-10
弟兄們:你們除了彼此相愛外,不可再欠人什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聖詠112:1-2,4-5,9義人的福樂
01. 凡敬畏上主的人,真是有福!喜歡他誡命的人,真是有福!
02. 他的子孫在世上必要強盛,義人的後代必要受到讚頌。
04. 上主富於仁愛,慈悲而又公道,像光明在暗處向義人照耀。
05. 樂善好施的人必蒙受祝福,他以正義無私處理事務。
09. 他散財周濟貧苦的人。他的仁義必會萬世留存,他將出人頭地,受人景仰。

聖路加福音 14:25-33
那時候,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耶穌轉身向他們說:「如果誰跟隨我,他應該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否則、就不能做我的門徒。不論誰、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籌算費用,是否有力完成呢?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完工,所有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這個人開了工,而不能完工。或者一個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那有不先坐下運籌一下,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對方的兩萬人呢?如果不能,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派使者去談判和平的條款。同樣,你們中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