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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2017 【心中有主,由祂作主】

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瑪 5:18)

格後 3:4-11
詠 99:5, 6, 7, 8, 9
瑪 5:17-19

 

 

默想:
惟有不會過去的,必待完成的,才能成為我們生活的基礎。教宗本篤十六世在《上主的話》勸諭中說:耶穌是啟示的中介及滿全。耶穌不會廢除法律,因為天主是忠信的,祂不能否認自己(弟後2:13)。所以,我們可以放心,只要我們愛主愛人,我們在天國裡將稱為大的。(瑪5:19)

耶穌說過:你們求,必要給你們(瑪7:7)。只要是為了愛主愛人,我們無論求什麼,天主都會讓我們得到所需要的。每當我心中感到忐忑不安,我就知道,我有些事情沒有交託給天主了。因為只要我肯敲門,天主必定會給我開。反之,如果我單靠自己,我便會擔憂、勞累,徒勞無功(若15:4)。

耶穌的許諾,永遠不會過去。無論遇上什麼事情,我們都要「心中有主,由祂作主」。這樣,我們就會常常喜樂,事事感恩了。(得前5:16-18)

我的祈禱:仁慈的天主,求祢帶領我,任何時候,都不要讓我離開祢!

 

讀經:

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後書 3:4-11
弟兄們:我們藉著基督在天主前才敢這樣自信,但這並不是說:我們憑自己能夠承擔什麼事,好似出於自己一般;而是說:我們所以夠資格,是出於天主,並且是他使我們能夠做新約的僕役:這約並不是在於文字,而是在於神,因為文字叫人死,神卻叫人活。如果那以文字刻在石頭上而屬死的職務,尚且有過光榮——甚至以色列子民為了梅瑟面貌上易於消逝的光榮,不能注視他的面貌——那麼,屬神的職務,豈不更該有光榮嗎?如果先前定罪的職務有過光榮,那麼,成義的職務更該多麼充滿光榮!其實,那先前有過光榮的,因了這更超越的光榮,已算不得光榮了,因為如果那易於消逝的曾一度有過光榮,那麼,這常存的更該多麼有光榮!

聖詠99:5,6,7,8,9天主至尊神聖
05. 請你們尊崇上主,我們的天主,還要向著他的腳凳伏地叩首,因為他的腳凳也是神聖無比。
06. 梅瑟和亞郎列於上主的司祭中,撒慕爾屬於呼號他聖名的人中,他們呼號上主,上主即俯聽他們。
07. 他從前曾在雲柱中訓示了他們,他們就守了他吩咐的誡命章程。
08. 上主,你原是我們的天主,你曾俯聽了他們;天主,你寬宥他們,但也報復了他們的惡行。
09. 請你們尊崇上主,我們的天主,還要向著他的聖山伏地叩首,因我們的天主、上主神聖無比。

聖瑪竇福音 5:17-19
那時候,耶穌向他的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所以,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也這樣教訓人,在天國裏,他將稱為最小的;但誰若實行,也這樣教訓人,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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